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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校友会获省民政厅核准召开会员代表大会

发布日期:2016-05-31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
   继获安徽省教育厅前置审批、安徽省民政厅名称预核阶段工作后,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日前同意我校校友会召开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。根据通知要求,我校校友会积极筹备于近期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,并将尽快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

   据悉,注册全省性社会团体的程序,需要经历前置审批、名称预核、提交初审材料、审核报批、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、登记成立等六个阶段。此次校友会获安徽省民政厅核准召开会员大会(或会员代表大会),将在加强校友和母校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
(撰稿:宁永球 审核:单桂锋 邹珏)